9月26日、11月19日,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资助项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等级划分与乡村旅游准入”在长安大学举办了公益讲座。项目主持人长安大学教授丁华从习近平总书记对于秦岭的重要指示批示入手,介绍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9)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20)出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重点阐述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的划分依据、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并基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形势,系统剖析了乡村旅游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及准入条件(包括空间选址和场地要求、证照要求、能源要求、设施设备要求、卫生要求、安全管理要求、绿色发展要求等),对于促进秦岭地区乡村旅游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提供了坚实基础和科学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让秦岭的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是我们必须担负的历史责任”,这些批示指示为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指明了方向。本项目基于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9)等法律法规为遵循,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20)等为技术依据,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坚持绿色发展,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等级划分和乡村旅游发展的准入条件进行了科学普及。本科普活动旨在为各级政府和乡村旅游管理人员、规划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提供切实帮助和指导。
(供稿、供图:陈珊珊)